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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不会忘记为捍卫祖国而牺牲自己的家庭和性命的人的功劳

By VNA 12/15/2017 14:28 |

为各位英雄烈士烧香。(图片来源:越南人民报)

7•27伤残军人与烈士日一向是越南民族的重大节日,是我们对为国家独立、和平及统一事业而付出牺牲和鲜血与力量的各位英雄烈士、伤残军人、越南英雄母亲及优抚家庭表达深刻感恩之心的机会。这一美好传统是已经和正在被越南历代人民继承和弘扬的“饮水思源”、“吃果子不忘种树人”道理的象征。

胡志明主席于1947年6月下指示将年中的一日选为“伤残军人日”,让越南人民有机会对伤残军人、烈士家属及对国家有功者表达孝义与爱戴之心。落实他老人家的指示,中央、地区及太原省各机关代表在太原省大慈县富明乡召开筹备会议。会议一致同意,将每年7月27日定为“全国伤残军人日”(1955年改为伤残军人与烈士日),并于1947年首次举行纪念典礼。胡伯伯在恰逢首次举行纪念典礼之际写的信中重申:“伤残军人是为捍卫祖国、保护同胞而牺牲自己的家庭、牺牲自己的鲜血的人。他们为祖国、同胞的利益而承受体弱多病与瘫痪之困。因此,祖国、同胞要感恩、要帮助那些英勇子女。”

胡志明主席生平时每年7月份致信慰问、动员各位伤残军人、烈士家属。他老人家一向在开展伤残军人烈士工作中积极率先。胡伯伯在这一日子里的慰问品一般是衣服、毛巾、布料、药品、被子等必需品以及将储存工资存入全国伤残军人基金。他老人家的所作所为既务实又发起形式丰富、吸引众多各阶层人民参与的广大社会运动。

对胡志明主席而言,对革命有功者的知恩报答活动不仅是政治任务还是运动,而且还体现出每个越南人的品质,越南民族的美好道理。他老人家在自己的遗嘱中不忘嘱咐:“对于勇敢付出自己的一部分鲜血的人(干部、士兵、民兵、游击、先锋青年等),党、政府及同胞必须要想方设法协助他们拥有稳定的住宿之地,同时要开办适合每个人的职业培训班,让他们能够逐渐自力更生。对于各位烈士,每个地方(城市、乡村)应兴建花园和纪念碑,记载各位烈士的英勇牺牲,为我国历代人民提供爱国精神的教育。对于缺乏劳动力且贫困的伤残军人与烈士父母和妻儿,地方政府(若在农村则是乡政府和农业合作社)要帮助他们提供适合的工作,决不让他们挨冷受饿。”

70年来,胡志明主席有关伤残军人烈士的基本思想和观点已获得越南党、国家的关注继承、发扬及将之细化为法律政策、计划及运动,旨在协助革命有功者并对其表达感恩之心。伤残军人、烈士及革命有功者工作取得了巨大且重要的成就。革命有功者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。迄今,革命有功者家庭的97%有着相当于或者高于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。各项“知恩报答”活动不断得到社会化并深入发展。

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17年7月19日签发中央书记处有关继续加强党对革命有功者工作的领导的第14-CT/TW号指示,其包括八大核心任务。这是党、国家的政治任务,也是每个人的责任,旨在继续点燃知恩报答之火,对为祖国独立事业付出巨大贡献的人表达感恩之心。(VNA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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